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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进材料研究院硕士研究生互选办法
发布时间: 2022-09-22 浏览次数: 30

为了提高先进材料研究院(以下简称材料研究院)硕士生培养质量、规范硕士生教学管理以及充分挥导师和硕士生的积极性,根据《关于2022级硕士研究生师生互选的通知》(校研字〔202264号)和《江西师范大学关于促进研究生高水平论文产出的若干措施》(校发〔201832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先进材料研究院的实际情况现将材料研究院2022级硕士研究生(学术型)师生互选工作办法制定如下:

一、师生互选条件

参加互选的导师必须具有江西师范大学先进材料研究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并且已列入当年招生计划;参加互选的硕士生必须是当年取得入学资格并注册了学籍的研究生,且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学习。

二、师生互选时间

师生互选工作自硕士生入学后(913日)至1028日完成。

三、师生互选程序

师生互选要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材料研究院领导班子和学术委员会统一领导,学位点导师组具体负责实施。

1.由硕士生填写《江西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师生互选志愿表》(以下简称《志愿表》),每名学生可自愿初选3名指导教师,按序填报。

2.导师根据硕士生情况并结合硕士生本人的志愿选择指导硕士生,在《志愿表》上签字后师生互选生效。指导教师有权优先选择第一志愿的学生。

3.师生互选中落选的硕士生,由所在学位点导师组负责与硕士生协调选定导师。

4.师生互选名单确定后,由研究生秘书填写《江西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师生互选汇总表》,并将互选结果于互选结束后一周内报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审核备案。

四、师生互选要求

1.在师生互选前材料研究院组织师生见面会,由导师向新入学硕士生介绍自己的研究方向、在研的科研项目、研究进展和学术成果等,增进了硕士生与指导教师之间的相互了解。

2.根据材料研究院实际情况,每名导师在每届指导硕士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4人。如有特殊情况需增加指导硕士生人数,须向材料研究院提出书面申请,由材料研究院学术委员会商议决定。

3.师生互选工作一经结束,导师即不能随意更改。如因特殊情况需中途变更导师,须由向材料研究院提出书面申请再提交学校研究生院审议,由学校研究生院研究批准。

五、其他

本办法从2022级硕士生开始执行,解释权归材料研究院。

 

                                 先进材料研究院

                                   2022922